- 胡恒;
性骚扰侵权与猥亵犯罪在行为样态上具有高度重合性,在侵害法益上具有同质性,二者属竞合型民刑交叉关系。可选择以损害后果为基点,结合行为样态对损害后果进行客观化分析的方式,对性骚扰侵权与猥亵犯罪加以区分。性合意破坏导致的人格贬损以及贴身空间侵入带来的安全感丧失是受害者遭精神利益损失的原因。据此,性骚扰侵权与猥亵犯罪的界分可借助“性合意破坏模型”和“贴身空间侵入模型”予以判断。就性合意破坏程度而言,猥亵犯罪需要受害者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状态,而性骚扰侵权仅需达到违背他人意愿的程度即可。刑法上的猥亵行为应当限于对性私密部位的侵犯。而民法上的性骚扰行为则并非都指向性私密部位,其他身体部位的接触也可囊括其中。以言语、文字、图像等方式实施的性骚扰,可解释为通过打破“性禁忌”进而侵入他人贴身空间的行为。
2025年04期 No.186 71-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3K] [下载次数:4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4 ] - 王诺亚;
跨境网络犯罪的激增与国家司法制度的滞后形成张力,导致刑事证据领域出现境外电子数据的审查与采信难题。通过系统审视境外电子数据可采性判断困境,梳理境外电子数据审查制度与实践,进而提出境外电子数据审查的类型化思路。首先,审视境外电子数据可采性判断面临的困境,境外电子数据界定标准的分歧叠加多重审查规范适用关系的复杂,造成可采性判断困境。其次,梳理国内相关审查制度与实践典型案例,发现国内制度实践中存在专门立法匮乏、规则体系与取证方式脱节、审查顺序与审查重点转向等问题。最后,提出类型化审查思路作为初步建议,在国家主权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比例原则等法理的指引下,依据类型化的取证方式确立相匹配的审查依据、审查顺位、审查内容,并衔接审查评价结果与证据处理规则。
2025年04期 No.186 79-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6K] [下载次数:2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6 ] - 辛佳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之际,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制度的修改完善意义重大。修改动因既有来自价值层面的宏观指引偏颇,也有来自实际运行层面的严重失范现象及法律制度层面的立法供给匮乏。在修法理念上,应坚持从“重人身轻财产”向“人身与财产并重”、从“重惩治犯罪”向“惩治犯罪与权利保障并重”的价值转型;并坚持贯彻合法性与程序正义原则、经济性与效率原则以及限定性与比例原则,以此在宏观层面来为修法的总体思路设计提供科学指引。在修法型构上,应明确涉案财物的处置范围、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程序、提升涉案财物处置管理的专业性及加强涉案财物处置的监督和救济,以此在微观层面为修法的具体制度完善提供体系化参考。
2025年04期 No.186 95-10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6K] [下载次数:6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 ] - 杨佳瑜;
相较于传统诉讼模式,协商式诉讼模式使得事实认定的程序机制受到攻讦:当事人程序参与度受限、程序规范性有所减损、程序对等性受到损害。究其深层原因,背后反映的是诉讼模式转型下事实认定机制的多维转向。在协商式诉讼模式下,事实认定机制可概括为三重转向:在认定方法上,由传统“构建叙事”的路径转变为“检验叙事”;在认定重心上,从侧重“争议排除”转向注重“审查协商”;在认定风险上,由防范“错误指控”转向规避“错误认罪”。由是,在明确当前诉讼范式由传统对抗转向控辩协商的前提下,填补事实认定的程序缺口、消除程序性风险,系保障协商正义、科学认定裁判事实的应有之义。
2025年04期 No.186 107-1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6K] [下载次数:1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 ]